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教委教师资格证受理中心召开的教师资格认定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和申报教师依照时间节点,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1、已和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但尚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老师也可先在申报汇总表里登记,身份填写拟聘人员。
2、属毕业生的且正在办理本市户籍的拟聘人员,户口准备落在我校集体户口的,户籍所在地可填写长白派出所。
3、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提交汇总表,申请学科必须统一填写“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案和试讲也必须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一致。
4、申请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
5、没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老师不能申请。
6、去年已经拍过照片但因其他原因未能申请到资格证的,今年可以不用拍照,其他程序都要执行。
7、非博士学位的其他副高级人员及以上人员需考三门课和教学能力测试。
8、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二:《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人事干事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与6月8日前部门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稿交人事处师资办,逾期则作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申报。如个别遗漏或增加的,需提交书面汇总表交人事处。
联系人:王长宏 联系电话:55272052
人 事 处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