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意义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先进材料创新创意大赛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面向上海地区的大学生竞赛项目,旨在促进材料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大赛”是创新、创意与创业的比赛,它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科研精神,激发材料类学生科研兴趣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大赛重在鼓励学生通过对材料专业发展现状的观察、分析,结合所学的知识,研究出具有一定实际价值的创新性科学成果。鼓励参赛团队从社会和企业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中精选参赛题目,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提高自身竞争能力。
二、比赛时间安排
大赛启动 | 2012年6月1日 |
报名、提交申报材料 | 2012年6月1日-9月15日 |
初赛结果公布 | 2012年10月1日 |
决赛、颁奖典礼 | 2012年10月20日-10月21日 |
三、报名方式
初赛:填写报名表,发送至大赛工作信箱进行报名,并在指定时间发送作品。
决赛:初赛后由评审委员会评选进入决赛的作品。
四、参赛对象和形式
上海地区高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队3-5人,设队长1人,每位学生只允许参加一个参赛队,每个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个参赛作品。鼓励跨年级跨学科组队,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每队需至少1名指导教师。
五、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六、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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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材料协会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会
七、组织机构和管理
大赛将设立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会务组:负责大赛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和委员。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定期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依据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做出整改决定。
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竞赛结果须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主管单位和参赛单位。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
组委会组成:
名誉主席:胡壮麒院士 沈阳金属研究所
主席:陈敬良 bat365官方网站登录副校长
副主席:
杨俊和bat365官方网站登录校长助理,材料学院院长
吴广明 同济大学校长助理,材料学院院长
吕家申 上海新材料协会常务副会长
张德旺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秘书长
鄢国强 上海材料研究所副所长
组织委员会委员:
沙正建上海教育委员会高教处
魏景赋bat365官方网站登录
吴毅雄 上海交通大学
朱美芳 东华大学
刘昌盛 华东理工大学
张捷宇上海大学
武利民复旦大学
于治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徐家跃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尹衍升上海海事大学
秘书长: 刘新宽
八、比赛方式
本届比赛以“新材料,新生活”为主题,参赛内容以材料实物并配以说明材料为主,辅以专利和高水平研究论文。
作品要求: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作品评审:
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不得抄袭,如发现有雷同的作品,组委会查明属实,则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坚持评价标准科学、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保证评审结果科学、公正。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以前没有公开发表或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研究的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比赛安排:
1、初赛和初评:
电子版申报书和支撑材料。
评判方式:参赛队伍于指定日期前提交申报书,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在评审原则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科学性及项目质量进行审核评分,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队伍所得分数进行排序,评出进入决赛的队伍。
按照参赛选手的主要组成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项目,根据项目总数选拔出50%的项目,入围参加项目展示和答辩活动。入围的项目全部到展示和答辩活动现场接受评委问辩。不到场者,按弃权处理。
2、展示答辩活动和决赛:
展示和答辩活动是一个综合测评过程,包括审阅材料、封闭问辩。作品包括电子版申报书和实物材料、介绍材料(模板将于初赛后发给各参赛队伍)及与主题相关的材料。
评判方式:参赛队伍于指定日期前提交决赛材料,通过现场展示及答辩的形式进行决赛。专家评议组现场评分,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队伍所得分数进行排序,评出获奖队伍。展示和答辩活动的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分别为:审阅材料40分,封闭问辩60分。
评委经过事先审阅材料,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封闭问辩时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每位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独立判断、独立评价并给出分数。秘书处汇总项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九、知识产权保护:
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 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进行公益使用等。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比例10%,颁发奖品及证书3仟元 ;
二等奖比例20%,颁发奖品及证书2仟元 ;
三等奖比例20%,颁发奖奖品及证书1仟元。
各奖项均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宁缺勿滥。
对获奖项目,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还会选择性地进行跟踪创业资助,对一些具备产业化前景的项目由上海市新材料协会推荐企业进行产业化应用。
十一、免责声明:
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 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因参加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生效日期
本章程由上海市大学生先进材料创新创意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大学生先进材料创新创意大赛组委会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