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次数:230
各学院: 根据各学院“创新创业类”课程开设与学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修读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级各专业本科培养计划中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可用培养计划中其他课程组多余学分替换,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总学分不变。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调整方案做好本学院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