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到款入账工作: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会议费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或收据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包括外单位转入支票)。
3、票据收缴工作:领取整本发票或收据的学院和部门,请把未使用的票据在12月26日前交回财务处,经办人必须对票据进行核对、结算,2015年重新办理申领手续。
4、经费核对工作:请及时办理内部支票转账。老师可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核对有误,12月26日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三、结余资金的处理
具体处理办法请参考财务处下发的相关通知:《2014年末有关结余资金的处理办法》、《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可以进入信息门户→财务查询→财务首页中查询。
四、2015年对外服务时间
自2015年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正常对外服务。
财务处
2014年11月21日